APP退費???
APP退費,台灣為了保護消者者權益,讓使用者下載後可以有七天鑑賞期, 提出公文要求APPLE和Google, 須履行配合台灣消保法 (「郵購買賣」須允許消費者在7日內退費的規定)。 這樣的確對消費者而言,是一項福音,但這可頭痛了開發者。 HKT不曉得誰提出APP七天鑑賞期,這人上不上道, 知不知道目前APP種類含有MP3音樂、電子書...等就這最前面這兩類來看, 我覺得就很不適合用七天鑑賞期,電子書七天內看完,然後退還??? ><""" 如果類似這些軟體依照這樣辦理,我不相信不會遇到這種爛咖。 音樂也是下載下來,複製一份完後,退回??? ><""" 一定有人會鑽這漏洞,不喜歡退回。 開發者的心血??? 唉!我看還是收一收歸鄉賣雞排??? 這條法對開發者而言是個災難。 今天Android Market 毫無預警拿掉付費的頁面。 真的是... 相關新聞: 蘋果、Google付費退費模式 拒7日鑑賞遭罰百萬 Google暫停售付費APP